食品纸桶所用纸张的安全标准


发布时间:

2025-12-04

食品包装容器的纸芯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》(GB 4806.8-2022),同时还须满足GB 4806的一般要求。

食品包装容器的纸芯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》(GB 4806.8-2022),同时还必须满足GB 4806.1的通用要求,以确保纸张与食品接触时不会迁移出有害物质,从而保障食品安全。核心安全标准可划分为四个维度:原材料、感官、理化以及微生物。具体要求如下:
原料要求严格确保来源安全。纤维原料应以植物纤维为主;若含有合成纤维,须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。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循GB 9685及有关公告的规定,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。感官要求方面,纸张颜色应正常,不得有霉斑、污渍或异味;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出现异常着色、异味等感官劣变现象,天然色纸的轻微变色不视为异常。
物理和化学指标构成了核心安全防线。在重金属方面,铅的残留量应≤3.0毫克/千克,砷≤1.0毫克/千克;与水性食品接触时,重金属(以Pb计)的迁移量应≤1毫克/千克;荧光物质在254纳米和365纳米波长下均应呈阴性,严禁使用荧光增白剂。此外,甲醛含量应≤1.0毫克/平方分米,1,3-二氯-2-丙醇不得检出,3-氯-1,2-丙二醇应≤12微克/升,总迁移量应≤10毫克/平方分米。
对于直接接触且未经消毒的纸桶,需符合微生物指标要求。具体规定为: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或沙门氏菌,霉菌总数不得超过50 CFU/克。若纸桶使用了涂料或油墨等辅助材料,则须同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接触用辅助材料的安全标准。标签标识须遵循GB 4806.1的规定,清晰标注合规信息,以便于监管追溯。